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019-03-11 17:41 来源:环保分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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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谌忠凡

编  写:徐加岗

审  核:谌忠凡

 

目录

前言 5

第一章“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绩 6

二、存在问题 8

章  “十三五”时期环境形势与主要环境问题  10

一、“十三五”环境形势  10

二、主要问题  11

章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4

三、规划目标 15

章  “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17

一、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建设幸福桃花源 17

二、以持续实施治污减排为重点,建设绿色桃花源 19

三、以实施主体功能区环境管理为载体,建设生态桃花源 22

四、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基础,建设美丽桃花源 34

五、以强化风险管控为目标,打造平安环保 35

六、以强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为手段,打造数字环保 35

七、培育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37

章、与时俱进,创造新常态下环保工作体制 33

一、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33

二、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33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34

四、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基础,建设美丽桃花源 34

五、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35

六、健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36

七、培育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36

章、保障措施 37

附件: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明细表

 

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环境保护工作将全面进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为进一步加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好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规划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明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线路图和时间进度表,努力补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短板,全面建设美丽桃花源,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桃花源工作组坚持科学发展观,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政治、经济、社会工作各方面,同时,建立健全各类环境保护制度和政策,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融合。桃花源工作组从根本上落实科学发展观,更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环境,使经济、人文、生态环境达到良性循环,向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迈进。

一、主要成绩

   1、建立健全了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决策机制。“十二五”期间,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桃花源环保工作组亦提升到桃花源分局级别。环保工作被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了对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和部门领导负责相结合的决策、规划、实施、监督和反馈相衔接的环保工作运行机制,强化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2、坚持以人为本,将可持续发展确定为桃花源的基本发展战略。 根据常德市委、市政府坚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把环境保护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较好地处理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严格环境管理和执法。严格实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程序”,坚持“四不批”原则,即在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综合决策中,坚持对选址不当和布局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批、国家明令不准兴办的项目不批、产生污染而无防治措施的项目不批、环保投资不落实的项目不批,加强了环境执法和监督检查。

4、生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得到了常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项目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积极开展生态农村创建各项工作,生态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区1个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启动生态农村建设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5、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对我区现有畜禽养殖场采用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废料还田利用、干清粪的收集处理,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实现COD、氨氮减排。

6、环境宣传教育日益深入

“十二五”期间,我区继续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通过环保世纪行活动向全社会辐射。总的来说,“十二五”期间,我区环境宣传教育已从原来单一城区宣传已逐步走向全市城乡区域宣传。从简单的广场宣传走向网络、电视、手机报及相关部门联合宣传。总的来说,“十二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规模越来越大,从以往单一环保局宣传逐步扩大到环保世纪行各成员单位来参与,从宣传方式上看,从单一的利用“六·五”宣传向寓于平时各项环保工作之中转变,从宣传主题上看,从一年一度的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教育扩大到现在“环境与安全”、“环保法律进农村”等多主题宣传活动,使环境保护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加深入人心,卓有成效。

二、存在问题

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我市环境质量呈现改善趋势,农村生态系统逐步趋于良性循环。但农村环境治理任务依然严峻,农村生态系统建设任重道远。

1、农村生态环境未得到有效根治。

农村生活污水均未处理并无序排放,导致面源污染源加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水平不高,危害农村地下水和地表水;畜禽养殖业污水排放对农村环境的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在“十三·五”期间,我区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有可能加重,“三农”发展将受影响。

2、环境监管能力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环保分局应配备5名正式工作人员,目前实际到位只有2名,一个人的QQ工作群就高达23个,工作任务应接不暇,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工作人员精力过于分散,建议增补工作力量。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因自身体制原因,在对接上级政策和申报环保项目时难度较大,对全区环保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章  “十三五”时期环境形势与主要环境问题

一、“十三五”环境形势

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央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十三五”以至今后相当长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十八届五中全会绘就了全面小康社会新蓝图。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转型升级成为环保新常态。新常态下更加强调经济增长质的提高而非量的增长,经济增长保持7%-8%的中高速挡。同时随着土地要素供给下降,资源环境约束力的增强,将使我国由长期以制造业为主的经济体转变为以第三产业为现代产业主体的经济体。这对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优化经济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我区将处在稳定推动发展时期、加速发展的承压转型期、创新发展的转换接续期,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原有污染削减,能源结构调整、污染排放强度回落,环境压力相对进入稳定期;无疑有利于污染减排、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

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日益强烈、日益多元,权利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与日俱增,进一步改善了全区的生态环境状况,保护了桃花源的美丽山水。成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懈动力。

二、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区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环境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1.水环境保护任务艰巨。辖区内农户家庭用水分散,目前均未采取任何收集的设施,所有厨房用水、洗衣、洗浴用水等生活污水都是直接排放,这些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后,经雨水冲刷流入地表水体,造成这些地表水体不同程度的污染。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未经净化处理,直接外排,使附近的水体黑臭化,直接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2.环境空气监测能力不足,缺少空气自动监测站。

我区雾霾污染还未得到根本遏制,污染天气时有发生,尤其是冬春两季,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污染因子PM10、PM2.5居高不下,垃圾与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烟花爆竹禁燃、燃煤烟气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仍然任重道远。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作为风景名胜区,现在又在创五A景区,完全有必要建立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3.土壤环境质量问题应继续改善

(1)工业污染源

根据此次调查可知,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工业污染源相较于其他区县工业污染较少,管理区内仅有成型的工业企业5家,即湖南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湖南腾丰铸造有限公司、桃花源鸿雁机械厂、桃花源创能机械厂、桃源县朝阳竹木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湖南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有机原辅材料存在堆放不规范,少量泄漏于车间地面等,一旦泄漏到外环境即可能产生水体和土壤的有机污染。

(2)业污染源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的化肥施用量最大的是复合肥尿素等,农药施用量最大是康宽”牌杀虫剂等,调查结果显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用地农药化肥使用较普遍,存在施用过量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用地农药化肥使用较普遍,存在施用过量的情况。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共有39家养殖场其中养猪场(包括母猪养殖场)24家,蛋鸡养殖厂15家。由于养殖规模较小,环保意识缺乏,固液废物基本未做防渗处置,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

(3)生活污染源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在2011年之前均属桃源县管辖,区内生活垃圾均送往桃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内无正规垃圾填埋场。2010年桃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之后垃圾送往桃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内无成规模的正式垃圾填埋场,亦无成规模的非正式垃圾填埋场。

4.环保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缓慢,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水环境堪忧;乡镇污水管网不配套严重,且部分区域雨污不分流,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市污水处理需要,乡镇污水未得到全收集,部分污水进入周边水体、沟渠,严重污染水环境。

5.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大环保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环保优先的理念、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投入、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有待增强;环境监管能力与新常态下的环境保护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环保队伍人员力量和装备保障薄弱,农村街道一级环保机构缺失,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章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环境保护为抓手,以生态文明为目标,不断促进以旅游业发展为主导,其他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供给侧改革;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措施,强化治理,强力推进我区绿色发展,努力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化同步”(工业化、信息化、农村化、农业现代化)、“五位一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以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风景名胜保护、环境风险防范为着力点,统筹推进环境治理、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大力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循环经济,倡导环保生活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美丽乡村美丽产业,美丽桃花源”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推进经济绿色转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实施环境分区管治和分类管理,优化布局,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坚持依法治污、严格监管。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行最严密的法治监督,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依法统一监管,有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建成环境保护统一战线。

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思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绩效评价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大气环境质量、区内水系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成果。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效绩考核、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城市生态宜居,乡村生态良好。

2.规划指标

表1-1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及目标值

序 号

指 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1

空气环

境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率

%

-

≥85

约束性

2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ug/m3

-

35≤

3

水环

境质量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保持100

4

水溪河、故渊湖断面

水质优良率(%)

%

100

III类水质标准

5

生态环

境状况

森林覆盖率

%

80

保持80

约束性

7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

提升10%


8

污染防治

指标

工业污染源

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指导性

11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0

95

12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保持100

13

环境

管理

环保产业增加值

年均增长20%以上

指导性

15

固定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

基本实现

16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保持100

17

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

%

100

保持100

18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覆盖率

%

全覆盖

19

禁止养殖区域畜禽养殖退养率

%

保持100

 

章  “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建设幸福桃花源

1.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促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成效的改善,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开展了“黄标车”排查整治。加强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渣土车覆盖遮挡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各工地设立了渣土车清洗点,市政公司在农村及景区道路开展每天2次洒水作业。    

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将扬尘控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建立由环保、城市、住建、环卫、市容、市政绿化、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全面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控制施工扬尘和渣土遗撒,严禁敞开式渣土运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开展裸露地面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带建设,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洗)扫,提高机械化清(洗)扫率,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严禁敞开式作业。

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淘汰黄标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部在用黄标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加强环保检测在线监控和检测设备质量管理,提高环保检测机构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水平,强化检测技术监管与数据审核,推进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2017年底前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

全面实施垃圾与秸秆禁烧。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落叶等城市清扫物,将禁烧责任明确到街道、社区,加强禁烧宣传、巡查督办与查处,重点巡查建筑垃圾堆场、国土储备地块内焚烧垃圾和小区物业人员焚烧城市清扫物的行为。建立农作物秸秆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全面管控秸秆焚烧行为,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督办、考核、处罚力度,建立并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农村、街道。

严格控制烟花鞭炮燃放。进一步扩大和明确烟花鞭炮禁燃区范围,出台实施烟花鞭炮禁止燃放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加大违规燃放的惩处力度。禁燃范围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特殊重大活动确需燃放的,需经批准同意,并明确燃放地点和时间

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限制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推进源头管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强化末端治理,实施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和家具制造行业VOCs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居民集中区内禁止新设立涉VOCs排放的汽车4S店和汽车维修单位,所有新建有喷漆工艺的汽车4S店和汽车维修单位,必须同步配套VOCs治理设施。喷涂和烘干工序必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治理设施采用二级处理,安装设备启动联动装置。

推进沥青搅拌站VOCs治理。区内禁止新建沥青搅拌站,完成现有沥青搅拌站VOCs烟气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在线监控设施的全覆盖,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治理。2018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和船舶排放调查,建立管理台账。适时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监管,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计划报备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排放不达标机械和不达标燃油。逐步淘汰高排放、服务年限超过15年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依其规定),鼓励和支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治理,强力推进安装大气污染物后处理装置。

提高燃油品质,加强油气回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的使用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

2.改善水环境质量

积极参与严禁电捕鱼专项整治,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和纳污坑塘的摸底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范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及拦网等基础设施,禁止在保护区投肥养殖,拆除生活垃圾池。对桃花源自来水厂进出水水质每月进行一次检测,首批建设4座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桃花源污水处理厂进行调试,与桃花源景区试开园时同步试运行。

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突出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继续严查取缔“十小”企业,严防死灰复燃。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并且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继续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制定电镀、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持续推进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强化村镇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农村建设严格实施雨污分流,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加大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扩大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对现有污水处理工艺和设施实施提质扩容改造。到2018年底,桃花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达到一级A标准;到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推进污泥处理综合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坚决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0年底前,市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布局畜禽养殖企业,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场建设,不断完善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适时调整禁养区域,到2017年底前,禁养区内50头猪规模及以上畜禽养殖场(户)全部退出养殖。限养区和适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100%。

持续改善河湖水质、促进优良水体保护。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最终目标,实施流域水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和综合治理,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对环境问题突出、质量较差的单元,根据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确定区域、流域排放标准,实施基于水质约束的排污许可,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的排污单位。科学核定河湖纳污能力,削减水体周边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逐步实现清水入河入湖,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保障饮用水安全。重点保护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沅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管理,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码头和排污口,建立完善保护区界标、警示牌、隔离网等,消除供水水源地环境风险和隐患。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对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水质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行业自检和监督监测,2018年起对市政供水安全状况由住建部门每季度按国家要求进行公开。完成市人大《关于检查<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的问题整改任务。    “十三五“期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面实现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内农村供水一体化。

治理黑臭水体。按照公布的黑臭水体名称白麟洲村、龙坪村、白栎村、汤家山村采取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等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期限要求完成达标整治任务,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重点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到2020年,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治理达标。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从严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3.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强力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2017年,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防控区域、防控行业企业和防控污染物。明确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职责、企业污染防治责任,采取预防保护、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等管控措施,到2020年,全区土壤污染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优先保护耕地。以耕地为重点,统筹兼顾园地、林地,按照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分类管理,对轻微超标的土地实施土壤修复与治理,对超标严重,不适宜耕种的土地调整使用功能,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9年底前,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分类管理措施,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将未污染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轻中度污染农用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耕地产出农产品的超标风险;对重度污染农用地实施用途管制,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提高10%。

实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自2017年起,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桃花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监测;发现存在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开展污染场地修复工作。建立项目库,规范、有序开展区内受污染地块(场地)的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针对土壤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经济可承受性、技术可行性、预期成效可达性等角度,着手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

推进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摸清遗留涉重金属固体废物堆存点、污染场地、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情况,评估环境风险,依据受影响人口规模、治理难易程度、资金投入等因素,统筹安排治理资金和项目,优先解决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场地、河道底泥污染治理。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历史遗留污染治理。

二、以持续实施治污减排为重点,建设绿色桃花源

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污染较重行业转型升级,用高技术改造传统行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制定年度淘汰计划方案,按期淘汰,全面落实结构减排。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推进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实施“矿山禁采、畜禽禁养、自然水体禁投、高污染行业禁入”措施,坚持环境容量许可、污染排放总量达标可控的原则,推进排污权交易,以环境质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

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力度。以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风景名胜区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落实企业减排责任和措施,着力抓好工程减排。

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体系。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倒逼资源、能源消耗总量,以总量减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监控体系,充分运用排污税征缴、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等行政和经济手段,着力推进管理减排。

三、以实施主体功能区环境管理为载体,建设生态桃花源

优化生态空间。科学划定林地、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构筑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格局,促进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实行主体功能区分类建设和保护,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同特征和经济地域的内在联系,全区划分为禁止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集约发展区和生态涵养区。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现状和开发潜力,界定区域功能,明确发展方向,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空间管制,禁止生产性项目准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制定区域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严格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创新保护发展模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恢复植被和生物多样性。

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工程建设。积极落实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生态修复、环境整治、江湖调节、农业提质、产业转型、文化旅游、交通枢纽、能源保障、宜居家园和民生改善工程,确保环保领域的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四、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基础,建设美丽桃花源

加快生态示范村、示范农村建设。以生态示范区创建为重要载体,以生态示范村、农村为细胞工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重点支持、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全民主动参与生态创建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实施《常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到2020年,生态农村普及率100%以上,行政村全部建成美丽乡村。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行政区域为单元,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到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00%。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大力推广“户集、村收、农村转运、垃圾发电厂集中焚烧处理” 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在村组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收集装置,配备密闭垃圾运输车,建立农村级生活垃圾中转站,村、农村、区三级环卫作业队伍;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加大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专用车辆设备建设的投入,实现环卫设施资源城乡一体化。

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将城郊及周边农村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加快雨、污水管道设施的规划建设,结合道路建设或改造,配套建设污水管道,妥善解决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加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和农业环境监测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网络,并及时公布监测区域农村环境信息;将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和保障机制,确保农村、街道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承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五、以强化风险管控为目标,打造平安环保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与经营单位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的转移手续和流程,落实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鼓励和促进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和专业化处置行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对危险废物处置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管,落实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的有关优惠政策。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厨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质回收利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实现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全面加强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推动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定期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加强政府、企业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管理。配合加快建设“互联网+环境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种环境要素的信息共享。加强工业园区和环境风险企业环境监管,健全环境风险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加快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做好居民社区、学校、医院等电磁辐射水平监测,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与转移备案制度、退役申报制度,对现有放射性“三废”污染进行治理和控制,建立完善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运系统,对放射性医疗废物和其他中低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建立完备的辐射管理信息系统和放射性污染源管理数据,建立辐射事故预警系统,加强应对各种突发性辐射、放射性事故的处置能力。

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到2017年底,实现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备案率100%。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损害评估工作,实现国家要求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损害评估率达到100%。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保障能力,配合建立完善重大风险源数据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环境应急物资设备信息库。

六、以强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为手段,打造数字环保

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配合市环保部门建立健全区大气、水、土壤,以及噪声、辐射环境监测体系,机动车污染源检测网络,建立常规监测信息集成系统,实行环境监测网格化管理。完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充实土壤环境监测技术队伍,配套土壤环境监测设备,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调整完善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点位。

环境监察体系建设。不断创新以安全清单为重点的环保“三单管理”模式,明确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主体,建立污染危害源点空间分布图、项目治理区域标识图与安全管控明细表,分类制订重点治理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依法依规强化防控调度与双随机抽查,实行主体责任、岗位职责、监管行为、治理效果的全公开与环保工作权力、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等的全透明。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移动执法。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重点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能力,在线监控及管理平台,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环境监理,及市场管理,企业及园区信用评估的推进。分类制订重点治理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主体,建立污染危害源点空间分布图。

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到2017年底,所有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的企业全部安装到位,坚持第三方运营管理,并实现与市平台联网。

构建“互联网+环境服务”体系。以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强化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环境预警预报体系、环境技术服务体系等为重点,配合市环保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建立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利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管理系统,实现系统内数据资源整合和动态更新,建设生态环境质量、环境污染、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全面整合、广泛共享和充分利用环境信息资源,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公务服务便民化,推动互联网与环境服务相融合。

培育、促进环保产业发展。鼓励扶持大气、水、土污染治理和重金属污染治理等环保领域技术创新和研发。加快发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染土壤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环保装备和产品制造。大力创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运营和研发、设计、制造、治理综合等环境服务模式,不断丰富环境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排污权交易等服务内容,做大做强环境服务业。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装备和产品制造,推动建立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体系。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完善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完善两型产品认定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将“两型采购”范围扩大到工程、服务领域。

 

章、与时俱进,创造新常态下环保工作体制

一、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准绳,强化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环境监管机构独立开展行政执法,禁止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加强执法队伍、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对资源开发等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地区和畜禽养殖、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的监管。采取暗访、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监管责任。坚持铁腕治污,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加强环保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调,规范程序衔接、案卷移送、强制执行等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的无缝衔接。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依法查封扣押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纳入约束性指标。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区域修复联动机制。

四、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红线,相应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划定生态红线并实施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区域,及时采取限批、停批等措施。

五、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配合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归并和规范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六、健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实行终身追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对有生态损害责任的,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对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七、培育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挖掘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配合创建一批教育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好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加强资源环境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章、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它领导配合抓,每季度区政府常务会议要研究一次污染防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按月调度、通报各部门的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区直各单位、镇、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根据本年度方案的要求,分解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整治项目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污染防治年度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密切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全区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重点任务台账管理,每月底前,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当月实施进展情况。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以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的生态补偿机制,实行奖励与处罚并行;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绿色信贷等政策措施,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安排专项治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重点支持列入年度工作方案中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拓宽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污染成因分析,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加强实用治理技术与工艺研究;配合做好湖南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建设,发挥生态环境数据和信息在业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严格执法监管。切实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进一步夯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区政府将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大气污染第三方巡查和部门联合督查机制,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保障。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恶意排污、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力配合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信访案件迅速调查处理,并整改到位。

编制《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总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范突事件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防和减少突事件及其造成的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定。  

强化定量考核。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按照《常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对各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质量改善目标、履职缺位、工作不力、重点任务滞后的有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主动接受监督。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及预警预报信息,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落实环保服务,妥善处理应对环境信访舆情,畅通信息渠道,接受公众监督;鼓励环保公益组织就重大环境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利用“12369”热线举报电话,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附件: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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