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公示

2018-02-27 16:18 来源:区食药工质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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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营造桃花源诚信、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幸福桃花源•消费无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桃管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经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相关部门审查,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复核,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淑景轩自营店等20家经营主体符合创建标准,现将拟评定的20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限7天(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5日)。
    如对公示名单对象有异议的,欢迎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向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反馈相关情况(联系人:葛毅,联系电话:7071117,手机:13575173536,联系地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花源镇翘望嘴居委会农业银行四楼)。
    附:桃花源旅游管理区2017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拟确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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