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设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能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加强公共服务。强化服务功能,扩大服务管理,推进城乡基本用水服务规划一体化,改进服务投入机制,完善、创新公共服务多元化供水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
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灾害防御、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饮水安全工作,确保优质供水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内设科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经理室、办公室、财务室、安装工程组。
无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本级。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即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包括农村人畜饮水经费拨款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主要涉及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服务支出等。
2024年市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如有其中某项资金安排支出,则不列该项资金)。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4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12万元(经费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15万元,增长0.06%,主要是经费拨款(或其他资金来源)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增加、工程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4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2万元,项目支出30.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6.6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30.5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15万元,增长0.06%,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增加、工程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12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6.62万元,占0.78%;一般商品服务支出30.5万元,占22%;。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3.15万元,增长0.06%,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增加、工程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0.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项目支出: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0万元;事业发展专项(一级项目名称)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4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5万元,增长0.06%。其增加(减少)原因为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增加、工程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0.4%。其增加原因为工程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桃花源供水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桃花源供水管理所共有车辆2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桃花源城乡供水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12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12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