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公开

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03-09 09:29 来源:区财政分局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26号)和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内设机构等设置的批复》(常编发〔2019〕55号)明确: 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桃花源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内各项经济社会事物,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负责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貌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负责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依法审核并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内相关建设、经营活动和其它影响生态及景观的活动。

(4)负责制定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负责风景名胜区游览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和服务业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旅游业务,组织、协调桃花源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宣传营销,组织旅游、经济贸易合作和文化交流活动,按规定处理桃花源有关涉外事务。

(6)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社会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向省、市的申报,负责自筹资金小型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桃花源大型投资项目的申报和有关协调服务。

(7)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综合、信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障、老干部、群团、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8)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教育、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和体育等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负责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司法普法、食药监管及质量技术监督等工作。

(9)负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在桃花源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0)负责代管桃花源镇。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桃花源管理局内设科局11个,直属科局1个,所属单位10个,市直部门派驻分局7个,代管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局分别是办公室、纪检、组织人事局、平安建设办公室、宣传统战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农村工作局、经济发展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景区和城镇管理局。

直属科局是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单位分别是征拆办、政务中心、劳保中心、接待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国有林场、桃花源一中、渊明小学、崇义小学和中心医院。

市直部门派驻分局分别是市公安局桃花源分局、市财政局桃花源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花源分局、市环保局桃花源分局、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市城管局桃花源分局和市林业局桃花源分局。

代管单位分别是桃花源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内设科局、直属科局、所属事业单位等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及所属单位2023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惠农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

2023年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数3055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485.33万元(经费拨款275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8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70.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070.45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3439.99万元,减少43.41%,减少原因是:本级经费拨款减少145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905.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拨款减少8034.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数3055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5.05万元,项目支出16150.7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18.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95.16万元,教育支出4250.3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9.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9.68万元,农林水支出174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49.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7.2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45.77万元。2023年收入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3439.99万元,减少43.41%,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55.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18.49万元,占58.31%;公共安全支出1195.16万元,占3.91%,教育支出4250.32万元,占13.9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62万元,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02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416.57万元,占1.36%,节能环保支出679.64万元,占2.22%,城乡社区支出289.68万元,占0.95%,农林水支出1744.3万元,占5.7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49.93万元,占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7.28万元,占0.71%,债务付息支出1745.77万元,占5.7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23439.99万元,减少43.4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减变化;项目支出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事业运行类项目经费压减。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05.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53.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280.34万元、津贴补贴732.46万元、绩效工资713.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0.3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510.73万元、住房公积金724.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9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4万元,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4万元;公用经费756.42万元,包括:办公费61万元、印刷费61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51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83.5万元、工会经费88.58万元、福利费8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8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3.58万元。

(二)项目支出: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50.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组织事务、纪检监察、社会保障、民生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市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6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192.5万元减少20.4万元,下降1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要求。

(二)政府采购情况。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未对政府采购进行预算,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办公设施设备采购资金由各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自行负担,基本未达到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单位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由于财力的原因,需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桃花源管理局共有车辆24台,其中,管理局机关2台,桃花源镇1台,桃仙岭街道办事处3台,景区规划管理局1台,市场监管局2台,财政分局1台,林业分局1台,城管分局3台(执法车辆),公安分局5台(含镇、街道派出所2台),桃花源一中3台,区医院2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55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5.05万元,项目支出16150.7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023年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预算公开.xlsx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