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9-03-04 17:30 来源:环保分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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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扎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市委交办我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整治,全面解决市委交办我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不断提高全区生态环境水平。同时,按照市委要求,按期完成清单反馈的4项个性问题及12项共性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顺欣驾校违规占用林地,该项目地方原为修建新319国道时取土场,后废弃。该驾校与2014年9月在仅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准〔2014〕1153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共占地39.3亩,其中林地33.9亩,耕地5.4亩,建筑占地940.64平方米,建筑面积1369.64平方米。

    整改要求:责令顺欣驾校限期拆除。

    主体责任单位:桃仙岭街道办事处、区景区与城镇管理局、林业分局

    (二)汤家山取土场位于常德市桃花源镇新319国道临时停车场一侧,面积约306亩。现场山体表层土壤被采挖取走,表面凹凸不平,岩石裸露。

    整改要求:对汤家山取土场整地平坡、复绿。

    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区景区与城镇管理局、林业分局

    (三)二级保护区修建酒吧,属违规建设项目,目前未营业。

    整改要求: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期限:由于桃花源详细规划待批,批准后再补办手续。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区景区与城镇管理局、林业分局

    (四)桃花源污水处理厂进水雨污未分流,该厂设计日处理5000吨生活污水,经现场检查,该厂治理设施未运行,导致集镇生活污水、医院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沅江,将直接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沅水桃花源段鲂大鳍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要求:限期施工整改完成桃花源镇配套管网建设。

    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住建分局

    (五)农村化肥过量使用。

    整改要求:每年减少化肥用量1%。

    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

    (六)农村农药过量使用。

    整改要求:每年减少农药用量4%。

    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

    (七)船舶污染。

    整改要求:1.对400总吨以下营运货船进行防污染改造,完成剩余400总吨以下营运货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工作;2.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正常运作,至少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行动;3.开展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动态监管,将危化品运输船舶监控视频接入海事安全监管平台。

    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

    (八)侵占岸线。

    整改要求:对港口规划区内的岸线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治理,规范办理港口岸线使用,严格清理违法违规侵占、使用岸线,基本实现规划港区内岸线使用科学合理。

    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

    (九)码头运输风险。

    整改要求:继续做好港口作业、码头堆场扬尘监管和治理,针对码头装卸散装货物时出现扬洒现象进行有效处置,减少或避免作业、堆存过程中形成扬尘或洒落水中造成污染。

    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

    (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普遍存在水质不达标的问题,主要是受到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的影响。

    整改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执法〔2018〕142号)要求,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深入开展问题整治。

    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环保分局

    (十一)工业企业偷排问题。

    整改要求:对全区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环保分局

    (十二)养殖场退出后遗留废弃物无人处理。

    整改要求:对全区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

    (十三)小型矮围、迷魂阵是否存在。

    整改要求:对全区水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

    (十四)养殖废水污染问题。

    整改要求:对全区畜禽养殖场废水排放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

    (十五)精养塘改造。

    整改要求:对全区水域养殖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

    (十六)河道采砂问题。

    整改要求:对全区河道违法采砂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整改期限:2019年5月30日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镇政府、桃仙岭街道办事处

    监管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实地走访调研,并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二)要切实抓紧排查。市委交办生态环境整改问题清单16项,其中包括4项个性问题及12项共性问题,整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排查问题是关键,只有认真排查,才能更好发现问题;只有发现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问题解决。各单位一定要抓紧抓好问题排查,做到及时发现、掌握主动。

    (三)要切实推进整改。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整改责任,强力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市委交办问题清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整改。要聚焦查摆出来的问题,坚持高位协调、属地负责、专项整治、限期完成整改。一是态度坚决;二是重点突出;三是方法得当;四是督导要严格。            

   (四)要切实严格标准。问题整改的标准不能降低,不管是市委交办的问题,还是我们自己排查出的问题,都必须高标准、高要求完成整改。整改的最终效果,要经得起上级“回头看”、群众“天天看”、历史“久久看”。一是要坚持标本兼治;二是要坚持严格验收;三是要坚持开门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像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五)要切实责任制度。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担当起推进长江经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一是要知责明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形成党政主职总抓总揽,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要履职尽责,相关单位要做到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全面督办,确保所有整改任务硬账硬结。三是要严肃问责,坚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度滞后、污染防治攻坚不力的相关单位,对整改工作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干部,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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