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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消费扶贫月暨金秋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9-29 11:02 来源:区扶贫办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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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投,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区直及市派驻各单位: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消费扶贫月暨金秋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

               2020年9月2日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消费扶贫月暨金秋消费季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消费扶贫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等11部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湖南省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及《常德市消费扶贫月暨金秋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扎实高效推进我区消费扶贫月(9月)暨金秋消费季(至11 月下旬)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扶贫832”销售平台、湖南省消费扶贫示范中心、消费扶贫专馆等为主要载体,釆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在全区上下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争取9月份销售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扶贫产品500万元以上,到11月下旬达到600万元以上。

二、活动主题

“消费扶贫月暨金秋消费季”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11月下旬

四、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扶贫专柜布放专项推进活动(9月底前)。在 全区各机关单位、学校、超市、医院、古镇、游客中心广场等公共场所布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积极解决布放场地等问题,推进规范布放、有序运营,搭建社会购买扶贫产品便捷渠道,引导爱心人士就近就地购买扶贫产品。全区布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50个以上。专柜消费扶贫产品金额比例今年不低于40%。区财政按照每个专柜5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商前期投放运营补贴。2021年工会经费采购专柜产品人均不低于500元。(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机关委员会、财政分局、市文旅投、桃花源盛典演艺发展有限公司、区宣传统战教育局、区经济发展局、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分局、区组织人事局、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2.开展消费扶贫专馆建设专项推进活动(9月底前)。充 分发挥桃花源旅游扶贫展销中心运营模式,设立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消费扶贫专馆,积极搭建扶贫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不定期组织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会等单位完成年度指导计划数(见附件),组织到消费扶贫馆开展党建、工会和食堂采购活动,认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机关委员会、区宣传统战教育局、财政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3.开展消费扶贫产品平台入驻活动(9月1日至11月下 旬)。把好区级扶贫产品认定的第一道关口,严格按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核,把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纳入消费扶贫产品目录。 对已认定消费扶贫产品推动加快入驻“扶贫832"、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全区专柜专馆等销售平台。(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经济发展局等,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4.开展预算单位专项采购扶贫产品活动(9月1日至11 月下旬)。公布全区消费扶贫产品名录,组织全区各财政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釆购份额方式,积极釆购扶贫产品,特别是鼓励引导其食堂选用扶贫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釆购合作关系。(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区扶贫办、区机关委员会、区宣传统战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组织人事局等,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5.开展消费扶贫系列产销对接活动(10月底前)。组织全区消费扶贫产品产销对接会,为消费扶贫产品供应方和釆购方或需求方搭建沟通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发展局、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6.开展消费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活动(9月1日至11月下 旬)。利用现有成熟电商平台,举办扶贫直播、网上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扶贫办、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7.开展后盾单位进村集中采买活动(9月1日至11月下 旬)。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在牵头单位的组织下,到各村开展产地直销、应急帮销、节会促销等活动,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贫困户的扶贫产品,为帮扶对象产品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局、有结对帮扶任务单位,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将消费扶贫月暨金秋消费季活动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全区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区党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邓弼友任常务副组长,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龚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扶贫办主任吴伟任办公室主任,区组织人事局、区机关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区宣传统战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分局、城管分局、市文旅投、桃花源盛典演艺发展有限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各单位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消费扶贫,镇(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动员管辖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积极参加消费扶贫月暨金秋消费季活动。要进一步落实落细支持政策,通过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补贴用电费用、减免盈利税收、强化工商服务等方式,为全区专柜专馆的铺设运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2.明确部门职责。扶贫部门牵头落实“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和上架工作;财政部门组织各级预算单位持续加大对扶贫产品的釆购力度,确保按时完成预留釆购份额,落实好专柜前期投放运营补贴;住建部门组织协调物业单位,保障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免费进小区;区机关委员会组织机关单位参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教育部门深入开展“农校对接”消费扶贫行动,加强供需对接;卫健部门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力度,推动扶贫产品进医院常态化;市文旅投、桃花源盛典演艺发展有限公司要带头参与消费扶贫,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工会节日采购等方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其他单位要积极参与和配合消费扶贫活动。

3.严格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扶贫产品供给,对扶贫产品实施严格监管,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安全可靠、带贫真实,坚决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主体所生产的产品或出现严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责任追究。对出现公众投诉、媒体曝光等情况的产品,受理单位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4.强化督导考核。区扶贫办要将专柜专馆接入中国社会扶贫网第四方统计监测平台,并协调做好服务签约、数据接入等工作。要定期统计分析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消费扶贫活动规范有序。重点对建设专柜专馆专区、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扶贫产品带贫成效等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将“三专一平台"、消费扶贫月和金秋消费季活动纳入年度考核。

5.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和资讯平台,挖掘和推广消费扶贫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广泛宣传消费扶贫的重要意义和生动事例,加大扶贫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让消费扶贫理念深入人心。要建设一批品质好、有特色的扶贫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打造一批优质的消费扶贫服务企业和消费扶贫示范单位,选树一批消费扶贫工作突出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诚信经营主体等进行宣传表彰,在全区掀起新一轮消费扶贫热潮。

 

附件:桃花源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采购认购扶贫产品指导计划

 

 

 

 

 

附件:

桃花源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采购认购扶贫产品指导计划

序  号

单  位

指导计划数 (万元)

备  注

1

区管委会

10


2

桃花源镇

8


3

桃仙岭街道

5


4

桃花源中心医院

5


5

区农业农村局

2


6

公安分局

2


7

国土分局

2


8

城管分局

2


9

住建分局

2


10

桃花源一中                渊明小学

10



合  计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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