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9月22日,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此次禁火期从2022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禁火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区域。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禁止下列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炼山、烧杂、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基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禁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火区域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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