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河长制工作荣获市级两项荣誉
1月22日,桃花源河长制工作获得常德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两项表彰,其中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获得“河湖履职先进区县”称号,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花源镇获得“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十佳乡镇’”称号。
本次河长制工作荣誉授予主要为表彰在河湖管理保护领域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尽职尽责的先进典型,激励各级河(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干部职工,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的落实。
近年来,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创造性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加入水生态、水景观、水经济等元素,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鼓励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中,留下了一座座没有围墙的水文化生态博物馆。
一审 毛阳
二审 杨杰
三审 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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