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纪委通报5起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4-08 20:51 来源:常德市纪委监委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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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并通报了其中5起典型案例:

    ●案例:鼎城区草坪镇林管站站长邹昭宏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等问题。

    ●问题:2012年至2017年,邹昭宏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非林地和他人林地确权为本人林地,累计获取生态公益林补偿款0.59万元;2010年至2017年,邹昭宏私自将村集体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款8.58万元打入其哥哥邹某某账户,用于邹某某所在村民小组机耕道建设等开支。

    ●处理:2018年12月,邹昭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套取的补偿款已被追缴。

    ●案例:桃源县龙潭镇落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邹炳桂等人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等问题。

    ●问题:2011年至2017年,落家坪村村支两委违规决策,采取打卡发放后再收回的方式累计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偿款43.51万元,用于村级开支。原村党支部书记邹炳桂、村主任刘惠宝、组织委员肖精宏、村治调主任邹有金,现任村主任邹高伟、报账员邹云章、妇女主任邹蕊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镇林管站站长陆雷鸣履行监管责任不力。此外,邹炳桂等7名村干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11月,邹炳桂、邹云章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邹有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刘惠宝、肖精宏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邹高伟、邹蕊艳、陆雷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临澧县原九里乡和平村党支部书记谭敦锰截留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问题:2008年至2014年,谭敦锰任和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村集体需支付苗木补植费用、山林管护费等事项为由,截留该村27户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63万元,用于村级开支。

    ●处理:2018年12月,谭敦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案例:石门县太平镇犀牛坪村截留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草食畜牧发展工程资金等问题。

    ●问题:2015年至2018年,犀牛坪村在发放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草食畜牧发展工程资金的过程中,截留国家项目资金3.77万元,且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村党支部书记徐学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村会计杨关红、村主任唐敦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唐敦明在协助发放该项资金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0.5万元,挪用公款2.84万元。

    ●处理:2018年5月,唐敦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徐学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杨关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案例:澧县码头铺镇林管站站长庹三红、工作人员陈小东套取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等问题。

    ●问题:2011年至2014年,庹三红、陈小东违规以亲属名义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偿款4万元,以弥补工资差额为由将套取的资金未入账而归各自所有。此外,庹三红、陈小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2018年9月,庹三红、陈小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抓实抓细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断巩固扶贫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纪委全会部署,扎实推进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查办一批案件、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确保集中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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