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新规实施

2013-12-11 09:44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陈太平 通讯员 杨博 转发 杨杰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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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布后,湖南省纪委迅速部署,要求地方党报党刊等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氛围。

  《规定》分26条,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同时也不能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来自行用餐。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规定》还明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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