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镇总体规划(2011-2030)》获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

2012-05-23 11:21 来源:桃花源规划分局 作者:罗亿刚 核搞 欧阳习堪 编发 杨杰 点击次数: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12年5月15日,常德市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常政函[2012]60号)批准《桃花源镇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总规》)。
      因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发展建设的需要,常德市规划局于2011年9月委托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启动桃花源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该规划经多次评审修改,于2012年2月通过桃花源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2012年3月进行公示。
    《总规》确定了城镇性质、职能和规模,提出了用地布局、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桃花源镇定位为桃花源风景区的区域旅游服务基地,是发展特色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加工的区域中心城镇。镇规划区范围南起汤家山村和金井村山体边缘,北以沅江大堤为界,东至水溪河,西达双湖村和双岗村村界,总面积14.2平方公里。规划近期(2015年)人口为2.9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3.8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人口为6.7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8.0平方公里。
      该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建设活动都要严格遵循规划。批复要求桃花源镇通过实施《总规》,建立以旅游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体系,通过旅游产业带动现代服务业、旅游产品加工业、观光农业、旅游地产等相关产业,实现城乡统筹;通过镇区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促进桃花源镇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