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出台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 学生对食堂的满意率要达70%
近日,常德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学生餐质量的通知》,对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学生餐制售、每周食谱、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通知中,常德市教育局明确指出,学生食堂不得采购、使用转基因食品(产品)、转基因食用油;不得采购、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发芽的马铃薯(土豆)作为食物原料;禁止采购、使用工业盐;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食材。
在学生餐制售环节,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和现榨饮料等高风险食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向学生提供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禁止使用售卖隔夜饭菜。食物制备生熟分开、熟食二次加热要热透。建立完善的试菜、留样台账。所有食材必须试菜、留样后进入售卖环节。
另外,常德市教育局对学生食堂一周食谱也提出了基本要求:一是保证学生主食供应不限量。二是保证中餐、晚餐不低于一荤两素一汤。三是保证每天至少一个鸡蛋(烹饪方法不限),基本做到每天有一份豆制品;保证每周吃一次肝、一次鱼、一到两次花生。四是基本做到冬季每周两次豆芽、两次胡萝卜、两次海带。五是保证每周有虾皮和蔬菜搭配,改善钙质不足。
为确保学生餐质量达标,市教育局明确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食品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乡村(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卫生、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学生餐满意率调查,每学期应不少于2次,学生对食堂评价的满意率应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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