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6起典型案件:村支书收受130万被开除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湖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案情如下:
1.湘潭市湘潭县分水乡计生办工作人员丁虎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财经纪律,2012年以来擅自收取分水乡虎形、豪头、石桥、分水等村社会抚养费2.6万元未入账,2013年8月至今无正当理由未上班。分水乡党委对丁虎作出辞退处理。
2.湘乡市中沙镇国土所所长颜阳林贪污28000元,挪用资金155100元;违规给国土所工作人员发放补助66000元。湘乡市纪委给予颜阳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3.湘乡市棋梓镇小罗村党支部书记曾伏清为其子操办婚宴,婚宴当天共计办两轮酒席,合计83桌。棋梓镇党委给予曾伏清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上交镇纪委。
4.韶山市永义乡韶南村村支委原委员、村委会原主任周强换届贿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4万元,侵占村集体财产21239.8元,非法牟利63300元。永义乡党委给予周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联合村村委会委员高瞩在落实危房改造政策过程中,没有通过集体鉴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工作流程,存在资格审查不严、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造成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大量流失。岳塘区纪委给予高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周智业在担任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桐梓村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30余万元。雨湖区纪委给予周智业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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