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6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被曝光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优化、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大涉企“三乱”和涉项“三强”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已查处3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日前,市优化办通报了其中6起典型案件。
去年,市质安处工作人员唐某、潘某、余某、梁某等人在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多次违规收受施工企业红包礼金。该处工作人员黄某、汤某、郑某等3人违规接受企业请吃。市纪委监察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给予唐某、余某、梁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潘某、黄某、汤某、郑某行政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察局对该处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
去年10月,武警武陵消防大队王某,发现金钻广场某专卖店进行装修,王某私自对该店下发《室内建筑违章装修通知书》,并声称要查封店面并处10万元罚款。在违规收受该店2000元现金及2条软极芙蓉王烟后,王某才未再追究此事。武警常德消防支队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年底退役;责令武陵消防大队退还礼金、香烟并写出书面检查;对大队长及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去年12月3日上午,城管武陵分局特勤中队队长朱某与副队长黄某、队员王某、司机高某等人到武陵区护城乡执行公务后,接受乡征拆办征拆专干吴某的邀请在一餐馆午餐,黄某、王某、吴某饮酒,且黄某身着城管制服。市纪委监察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给予朱某行政警告处分,城管武陵分局免去朱某特勤中队队长、黄某特勤中队副队长职务,责令王某作出书面检查,乡政府给予吴某行政警告处分。
今年2月27日,汉寿县工商局干部帅某在处理某公司涉嫌虚假夸大宣传一案时,违规接受企业吃请,并收受4条软极芙蓉王香烟,并承诺以收取一定金额的赞助款了结此案。另据调查,该县工商局去年曾收取两家企业赞助款共计1.5万元。该县纪委给予帅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给予县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去年12月以来,石门县宏宇国际建设项目先后6次因工程纠纷遭到新厂社区居民闫某军强行阻工,并于今年2月20日发生恶意阻工打人事件。负责联系该项目的新厂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闫某存在制止不力、工作失职问题。该县纪委给予闫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新厂社区党总支书记作出公开检查。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闫某军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今年3月16日至17日14时,德山镇龙潭庵村五组村民熊某、黄某由于对2011年已签字的拆迁安置协议不满,在武陵酒厂酿酒工业园工地,采取一人站在挖机斗上、一人站在挖机前方阻止施工。派出所民警到场多次劝阻均无果,造成一定经济损失。3月17日,德山公安分局依法分别给予熊某、黄某行政拘留5日和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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