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五项规定从严规范管理公务用车
近日,常德市作风建设工作办公室出台专门规定,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一是严格使用管理。落实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制度,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登记台账,包括用车时间、人员、事由、地点等内容。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确因公务需要、值班、执法检查使用车辆或维修保养的,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书面签批,并登记备案。不准假借值班、执法执勤名义公车私用。不准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二是严格封存制度。落实节假日和双休日公务用车定点入库封存制度,车辆实行定点停放、集中管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不准乱停乱放。
三是严格纪律规定。不准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学、外出旅游观光、祭扫、个人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专职驾驶人员,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违规驾驶公车。执纪执法部门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规定从严审批。严禁酒后驾车。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增强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车辆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常态化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节假日和双休日公务用车封存、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等情况的明查暗访,及时通报抽查和暗访结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对党员干部酒后驾车或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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