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四起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被通报

2014-06-17 09:40 来源:市纪委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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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德市作风办、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对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石门县法院民二庭庭长田恢雄、审判员曾昭勇、书记员覃业楚上班时间出入茶楼的问题。5月15日13时30分,田恢雄、曾昭勇、覃业楚3人将湘JA159警车停放在大河茶楼门前,在该茶楼约谈案件有关人员至15时05分离开。石门县纪委给予田恢雄党内警告处分,对其分管领导刘尚平进行诫勉谈话;石门县法院党组对曾昭勇、覃业楚进行诫勉谈话。

  临澧县交通局公路处工作人员唐勇和司机刘杰在上班时间出入洗脚按摩店的问题。5月16日13时10分,唐勇、刘杰将湘J5JT68公车停放在蓝风巴蜀洗脚按摩二店门前,到该店洗脚休息后办理其它事情,15时31分开车离开。临澧县交通局党委给予唐勇行政警告处分,责令书面检查;扣除刘杰当月津贴200元,责令书面检查;对分管副局长、公路处主任黎惠龙进行警示谈话。

  市质监局质检所业务二室工作人员陈兆海上班时间在洗脚按摩店约谈私事的问题。5月15日14时06分,陈兆海将湘J19603的公车停放在蓝风巴蜀洗脚按摩三店门前,与他人在该店谈私事,15时47分开车离开。市质监局党组给予陈兆海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在支部党员大会公开检讨、交纳公车私用费50元,并对分管领导孙华、业务二室主任余泽剑进行诫勉谈话。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招商局副局长曾莉上班时间在养生馆洗脚的问题。5月16日13时36分,曾莉根据领导安排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后陪同客人到三和养生馆洗脚,14时48分离开。虽因工作需要,但其行为违反了有关工作纪律,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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