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深入开展大病救助行动

2014-07-03 07:20 来源:常德政府网 作者:赵进华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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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常德市人社局围绕推进民生升温战略,全面启动实施了“大病救助行动”,进一步调整提高了职工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扩大了单病种包干结算范围,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较好地解决了部分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职工大病互助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  

  常德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调整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将职工大病互助费由每人每月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大病患者按原有政策报销后,30万元以内的政策内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再次报销50%,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大病医疗负担。

  单病种包干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至30种  

  将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急性阑尾炎、白内障、椎间盘突出、胆囊炎、胆结石、血液透析等30个病种纳入了单病种包干结算管理。参保患者只需自付定额结算费用的10-20%,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大幅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以尿毒症血液透析为例,原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自付费用全年在2万余元左右,实施单病种包干结算后,现只需自付定额费用的10%仅3000元,减少自付费用达85%。

  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补偿达到30万元  

  今年,常德市全面启动了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参加医保的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项目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可享受补偿。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最低50%,最高达70%,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自4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了本年度兑付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195件,及时兑现补偿费用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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