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十三条禁令”严防节日腐败

2014-12-30 10:57 来源:谭明 刘敬平 作者:常德晚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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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春节将至,市纪委近日发布“十三条禁令”严防节日腐败。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均在禁令之中。

  “十三条禁令”分别为: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

  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

  ●严禁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党政机关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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