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底并轨

2016-08-31 19:33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姜美蓉 通讯员 高涛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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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推进会召开。 会议明确,原人社部门经办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卫生计生部门经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管理和经办职能整合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此拉开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大幕。整合工作主要内容为“一整合、六统一”,即:整合管理职能、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会议明确年底前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7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新制度。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管理服务的人群达500多万人。

  会议对整体移交、参保范围、基金筹集、待遇保障、协议管理、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统筹层次、信息系统等9个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工作要点进行了具体说明。按照“全民医保、应保尽保”的原则,凡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保障范围。非本市户籍、非从业的其他常住人员(学生除外),在提供相关资料后,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但需负担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在内的全部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延续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政策,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570元(其中财政补助420元,个人缴费150元)。困难人群参保由民政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医疗救助、财政给予缴费补助。关于待遇保障,省里明确,按照“以收定支、保障基本、待遇不减、动态调整”的总体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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