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补贴“养老” 2020年每千名老人35张养老床
随着社会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如何应付老龄化加剧现状,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保障,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日前,我市出台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3号),力争全市在2020年新增养老床位3万张,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意见》确定,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符合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床位补贴较过去大幅提高,从2015年7月1日起,对市城市规划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验收达到国家运营标准的,自建新增床位每张给予3000元的资助,租用新增床位每张给予1000元的资助,连续补贴3年;每接收一名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以上人员,按照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分别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100元、200元、400元的运营补贴;每接收安置一名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按照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1000元、600元、200元的补贴。
同时,《意见》积极支持引导养老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对市辖区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并在市辖区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250元的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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