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2015-04-23 13:27 来源:常德日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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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4月21日,市委书记王群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动真碰硬,实抓严管,有责必履,失责必问,通过严格而持续的追责,不断释放出执纪必严的信号。
  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体现了较真的态度,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决心。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担负起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各级党委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如果没有这种主动担责的意识,凡事做甩手掌柜,一旦出了问题,是要被问责的。
  纪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决惩治腐败。可以说,现在各级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已经提上新的高度,王岐山同志曾强调指出,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必须追究责任。所以说,如果纪委不敢碰硬,坚持履行监督职责,问责首先就要问到你,而且来得更重。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政治责任、党的重托,各级党委、纪委必须全力以赴、奋力履责。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巡查范围,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而出现应当追责情形的,实行“一案三查”。责任追究一定要到事到人,不能搞变通,不能以批评教育、下不为例代替责任追究。要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责的都要追责。
  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败,任何人、任何事、任何时候都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不要等问责问到自己头上再捶胸顿足、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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