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接受国家执法检查
近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225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管理执法检查,7月14日,以住建部稽查办公室主任王早生为组长的国家检查组一行抵达桃花源,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和座谈等方式,检查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的生态保护与科学管理情况。据悉,执法检查结果将于下月全国通报。
桃花源2004年荣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称号,近年来,桃花源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方针,保护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品牌。为进一步强化桃花源的保护与管理,2011年3月,桃花源进行体制改革,在原桃花源核心景区、桃花源镇的基础上,从桃源县划出6个村,合并成立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收归市管;聘请国内顶级专家编制《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总体规划》、《桃花源古镇控制性详规》等10余项规划,从严从紧控制景区内建房行为,同时整治景区综合环境,强化服务,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形象宣传,提升了景区形象。
国家检查组对桃花源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探索给予肯定,并表示,把旅游开发保护管理机构与当地行政管理有机整合,“景政合一”的旅游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形成常德特色后,可在全国风景名胜区推广。
专家意见反馈会上,市政协主席李爱国就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回复,强调我市将在发展旅游和风景名胜区建设中抓住桃花源的灵魂,尊重自然生态,倡导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同时注重文物保护,不搞大拆大建,让自然和人文历史景观相协调。
省住建厅巡视员廖援村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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