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待遇调高

2015-07-19 09:56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曾玲 通讯员 周尚清 杜鹃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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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常德市人社局获悉,为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我市将在今年8月底前,对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全部调整到位,涉及到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2项标准。

      此次调整对象是从今年1月1日起,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2004年1月1日后)至2014年12月31日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在职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87元。2014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为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并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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