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通报6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湖南省纪委日前对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分别是:
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中华岭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彭志良骗取国家征收拆迁资金、行贿、违反财经纪律、贪污集体资金和困难村经费问题。2011年至2012年,彭志良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征收拆迁资金157.44万元;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5万元;违反财经纪律虚列开支34.63万元;以发放补助为由,贪污集体资金和困难村经费1.25万元。彭志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
永州市江永县夏层铺镇马蹄村干部毛建勇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危房改造资金和低保资金、非法占有敬老院危房改造资金、违规发放扶贫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毛建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贪污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贪污低保资金1.21万元;非法占有民政部门增拨的敬老院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对马蹄村违规发放扶贫资金9960元负有直接责任。毛建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原局长李克俭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非法占有问题。2011年至2014年,李克俭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共同贪污单位资金5万元,并将其中1万元据为己有;收受他人贿赂9230元;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小金库”,采用虚列支出及向下属单位多拨款项的方法,收取返还资金共32.69万元,其中用于挥霍浪费12.9万元,非法占有3.72万元。李克俭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常德市石门县磨市镇岩塌村党支部原书记郑土邦等侵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3年,郑土邦伙同村干部周玉飞,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73万元。郑土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周玉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岳阳市平江县安定镇中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定才贪污耕地耕种管护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李定才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以耕地耕种管护补助资金支付工程款的名义,侵吞国土部门下拨中黄村耕地耕种管护补助资金1.89万元。李定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正处级干部肖石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07年至2010年,肖石林在任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雨湖、平政、湘江、中山、岳塘、板塘六个房管所和白蚁防治所工作期间,多次收受主管下属单位负责人所送春节红包礼金合计人民币4.5万元。调查期间,肖石林主动交待了自己的问题,并将所收受的红包礼金全额上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层层传导压力,坚决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举一反三,不断推动全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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