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日,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
一、桃源县泥窝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咸润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 年10月1日,陈咸润驾驶泥窝潭乡牌号为“湘J•1JC99”的本田雅阁公务车回马鬃岭家;10月6日,陈咸润驾驶该公务车从马鬃岭返回县城。陈咸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武陵区丹洲乡义渡村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问题。2014年以来,义渡村违反财经纪律, 虚列支出51.57万元,其中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14万元,其余用于村里其他开支。村党总支书记丁为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党总支委员谢艳明、村委会委员兼妇女主任杨珍英、村党总支委员兼任村出纳朱易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澧县交通局工作人员戴国举公车私用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问题。2015年6月20日(端午节),戴国举违规驾驶本单位执法车辆回家,行驶途中将陈某当场撞死。澧县人民法院判决:戴国举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澧县纪委给予戴国举开除党籍处分;澧县公路局马堰治超站站长向世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站长职务;澧县公路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王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津市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庞兵、药剂科工作人员梅莓夫妇违规赈酒问题。2015年10月15日, 庞兵、梅莓在津市德诚大酒店操办梅莓36岁生日宴,邀请单位部分同事参加,收受亲属以外的单位同事及医药销售人员礼金41500元。庞兵、梅莓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津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卜中华和监察室主任王元枝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鼎城区韩公渡镇双胜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昌国收受好处费问题。李昌国在任双胜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集村民有效证件,虚报购机补贴,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3000元。李昌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扬啄木鸟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追究发生问题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落到实处,以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