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规 恶性肿瘤尿毒症门诊合规费用纳入补偿

2016-03-25 08:25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记者 蒋文辉 通讯员 李国清 周峰 点击次数: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大病保险制度在常德市推行近3年,不少患者享受到了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二次报销,得到了实惠。记者昨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常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   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大病保险制度。

    相比以往,《实施方案》主要有三大亮点:我市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有所提高(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但补偿幅度更大;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疾病的门诊合规费用也可纳入补偿(年底累计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70%。

    具体的保险范围和补偿标准为:对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个人负担合规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分四段累计补偿,即1-3万元部分按50%、3-8万元部分按60%、8-15万元部分按70%、15万元以上部分按80%的标准予以补偿。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延伸阅读——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当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可对其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并且患者享受该政策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不必再缴费,非常惠民。我市自2013年推行城乡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到去年底止全市参保530.09万人,累计兑付补偿10143人次,补偿金额达到7105.74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