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将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
12月7日召开的常德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我市将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进规范、服务、廉洁。
根据《草案》要求,公开透明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坚持行政审批阳光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原则上审批项目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应当公开。定期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排放等各类环境监测信息,重点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旅游市场、交通运输、物价、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目录,公开服务网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材料清单、投诉渠道等信息。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实行预算公开负面清单管理,按照“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要实行公开。
到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透明度将达到新的水平,政务活动更为开放,公众参与和监督显著增强,政府工作的效率与能力明显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