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2017-04-04 08:26 来源:市纪委 作者:曾祥国 刘建佳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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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从常德市纪委了解到,全市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澧县码头铺镇罗坪村向参加党员群众代表大会的人员发放香烟问题。2017年3月24日,罗坪村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推荐支委初步候选人。散会时,应个别党员要求,村支部书记严阵华安排村会计刘克武,以村里名义给在场的53名代表每人发了一包芙蓉王香烟。码头铺镇纪委已对严阵华进行立案审查,并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二、澧县盐井镇盐井村向参加党员群众代表大会的人员发放香烟问题。2017年3月23日,盐井村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推荐支委初步候选人。会前,经支部书记张万平安排,该村助理会计何宗富购买了一条芙蓉王香烟,交由会计陶必安、治安主任周高平,用于给参会人员发根根烟。期间,应部分老同志要求,并征求村干部意见,张万平安排何宗富再次购买芙蓉王香烟9条,在统计“两推一选”票数期间,向除村干部以外的参会人员每人发了一包芙蓉王香烟。盐井镇纪委已对张万平、王本权(村主任)进行立案审查,并取消候选人资格;对其他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三、石门县蒙泉镇夏家巷社区居委会党员舒兆明违反换届纪律问题。2017年3月中旬,舒兆明为在夏家巷社区居委会党总支换届中当选支部书记,共携带硬盒蓝芙蓉王烟6条和酒鬼酒1对,相继拜访3名老党员,请求在换届中予以支持。蒙泉镇纪委已对舒兆明进行立案审查,并取消其提名资格。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省委“八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抓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按照“六个务必”的工作部署,压实责任,敢抓敢管,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严厉问责,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严重,或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严肃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铁的行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地各单位要对此通报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传达学习情况于4月7日前报市委加强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和风气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778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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