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不动产登记收费有新标准

2017-04-06 16:11 来源:尚一网 作者:蒋文辉 通讯员 刘艳勋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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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从今年4月开始,我市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新标准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从去年开始,我市已实行不动产登记新政策。近日,我市明确了新收费标准,将过去我市实施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整合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收费。具体标准为,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市住宅类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标准为550元/件。同时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本则工本费加10元。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等情况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此外,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等情况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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