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消费者委员会正式成立
4月25日,桃花源消费者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理事会在区二楼会议室举行,区公安分局局长戴林忠出席会议。
会议代表举手表决通过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消费者委员会章程》,投票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5名)、秘书长,表决通过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9家、理事单位11家。同时,大会推举戴林忠为桃花源消费者委员会第一届名誉会长,并颁发荣誉证书。
举手表决
新当选的理事会会长、区食药工质局局长徐庭新在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戴林忠代表区管委向新成立的桃花源消委及新当选的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全体理事会单位表示祝贺。就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戴林忠指出,桃花源消委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全区消费环境。要通过建立消费维权站,消费教育进课堂、进社区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戴林忠强调,要充分发挥好“12315消费维权”平台优势,整合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经营者、消费者的力量,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要以全新面貌积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始终以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努力创造让游客放心、安心、舒心的桃花源旅游消费环境。
桃花源消费者委员会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它的成立将在加强消费宣传引导,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推动维权机制建设,凝聚社会各界维权合力;促进维权关口前移,提升维权效率;健全维权组织体系,强化维权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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