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下放800余项行政执法权

2017-05-14 16:21 来源:市编委办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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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上午,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和5月10日桃花源项目建设调度会精神,市委编委办、市法制办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召开市直部门与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对接行政执法事项工作会议,现场确定市直17个部门授权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执法事项和第一批委托该区行使的800余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并就进一步强化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责任,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提出明确要求。

  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正在打造国家5A级旅游景区,经过三年封闭改造,即将于今年7月1日盛大开园,并将承办今年9月份举办的湖南省旅游节。为了确保景区顺利开园和正常运行,市委编委办、市法制办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经过反复分析论证,决定突出市容环卫管理、价格监督管理、旅游质量管理、水陆运输管理、交通秩序管理、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等重点,按照有序有效、协商协调、分批推进、跟踪指导的原则,迅速推进市直部门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赋予行政执法权工作。

  在这次对接会上,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外侨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14个市直部门分别与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签署行政执法委托书,决定下放与桃花源景区开园和日常管理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力事项66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759项,其他行政执法权力事项3项;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授全权、负全责”的要求,分别向本部门驻桃花源分局制发了授权行使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辖区内住房与城乡建设方面、城乡规划方面、城市管理方面所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文书;市委编委办、市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联合签署了《关于市城管执法局桃花源分局与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合署问题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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