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委办积极推进市直部门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下放行政执法权限工作

2017-08-07 15:49 来源:市委编委办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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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社会管理职能,解决管理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缺失问题,常德市委编委办积极行动,会同市法制办推进市直部门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下放行政执法权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开会座谈,分解任务。4月25日,市委编委办牵头召开市直部门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赋权工作座谈会,与涉及赋权工作的17个市直部门专题讨论赋权工作有关问题,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2.跟踪督办,加强指导。5月上旬,市委编委办三次收集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与市直部门对接赋权工作有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在5月12日前研究确定下放桃花源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并对下放方式、实施主体、承接机构进行了统一规范。
      3.组织对接,加速推进。5月10日,市委编委办召开市直部门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赋权工作联络员会议,部署赋权事项交接准备工作。其后,召开市直部门与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对接行政执法事项工作会议,现场确定市直部门第一批委托桃花源行使的728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签署委托执法协议书13份,发送授权执法文书(有关职能分工文件)3份,并就进一步强化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责任,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4.调整机构,强化保障。在已批准设立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基础上,市委编委办主动提议市城管执法局在桃花源设立分局,按程序批准设立该机构,并与市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联合签署了《关于市城管执法局桃花源分局与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合署问题的备忘录》。夯实了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行使执法权的体制保障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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