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案

2017-08-09 12:43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李白 通讯员 刘建佳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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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德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对3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桃源县文昌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孙智良和原党总支书记、原校长李锋箭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案。孙智良、李锋箭在任期间,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违规决策,在上级确定的教辅资料目录之外另行组织订购教辅资料,由县新华书店进购后在文昌中学校园书店上架销售,并按所得收入的40%返利给文昌中学。2016年1月至今,桃源县新华书店共计向文昌中学返利292715.52元。孙智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锋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桃源县兴隆街中学校长黎国华、副校长郭华兵工作失职案。2017年3月,兴隆街中学未有效制止校外书商入校售书,导致该校10个班级出现违规售书行为,共售书60套,涉及金额6480元。黎国华受到警示谈话处理,郭华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涉案的10名班主任受到警示谈话处理,并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违纪资金已全部退还学生。

    三、澧县澧阳中学黄桥小学教师翦纯丽、王玉华、余芬、黄静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收取回扣案。2017年2月以来,翦纯丽、王玉华、余芬、黄静分3次向学生宣传推销教辅材料,分别收取书商4100元、4000元、4100元、4000元回扣。翦纯丽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王玉华、余芬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黄静受到解聘处理;黄桥小学校长李平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警示谈话处理;责令4名教师将违纪所得的16200元登记造册返还学生。

    通报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扎实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地方和单位,对2017年秋季学期再发生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的,涉事校长一律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或作出撤职处理再查处,视情节一律严肃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一律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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