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这是常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二次同步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实现“13连调”。
据介绍,此次调整可以通俗理解为“定额普调+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普调指的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均可享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待工作已于7月31前完成,待遇计(补)发时间从2017年1月1日算起。在“适当倾斜”方面,这次待遇调整对高龄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职工等群体予以适当倾斜。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