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8名党员因扶贫工作不实被处理

2017-08-29 07:54 来源:尚一网 作者:谭明 通讯员 文忠云 皮柏枝 点击次数: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日前,常德市纪委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有8名党员因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办事拖拉、核查不实、敷衍群众等工作不实的问题,被通报和处理。

    一直以来,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以重拳整治重点问题,着重严肃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工程项目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工作不实、为官不为等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工作不实的问题。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挺纪在前,立足精准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工程项目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工作不实、“为官不为”等重点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这5起扶贫工作不实典型案例为:

    一、桃源县沙坪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张超柱上报贫困人口信息工作不实问题。2016年11月,沙坪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张超柱在上报沙坪镇2016年脱贫计划时,未更新相关基础信息,经上级部门指正后,仍未及时更正相关基础信息,致使171个贫困人口未能按要求退出贫困人口序列。2017年6月,张超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二、石门县原三圣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覃爱明调查处理扶贫信访线索工作不实问题。2016年1月,覃爱明任三圣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在调查“三圣乡百红村党支部书记陈某违规收取农户道路硬化集资款问题”信访线索时,未向主管该工程项目的县国土资源局核实,在问题未调查清楚前妄下结论,工作严重失职,并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覃爱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澧县如东镇枫林村党总支委员郑大权上报贫困人口信息工作不实问题。2016年1月,郑大权任枫林村党总支委员期间,作为贫困户钟某的帮扶责任人,在“精准扶贫”入户走访过程中,在明知钟某的孙女已上户口且还未录入贫困人口信息的情况下,既未向镇、村汇报贫困人口变动情况,也未按要求将漏报人员录入贫困人口信息。2017年6月,郑大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西湖管理区西湖镇园艺村低保对象清理工作不实等问题。2017年6月,在低保对象清理工作中,园艺村村主任王建中、村支部委员刘家为违规将家中拥有3辆小型汽车的村民陈某纳入低保认定对象名单,并且瞒报村民彭某家中拥有1辆小型汽车的情况。同时,王建中还存在为赌博提供场所等问题。西湖镇民政和劳动保障站副站长龚潘华对园艺村提交的低保申请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入户调查不深,清理工作不实,造成不符合条件人员被认定为低保对象。2017年8月,王建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家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龚潘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西湖管理区西洲乡新兴村低保对象清理工作不实问题。2017年6月,在低保对象清理工作中,新兴村支部委员邓小军瞒报村民魏某家中拥有1辆小型汽车的情况,并且在入户调查时未能掌握魏某购买第2辆小型汽车以及同组低保申请户彭某、刘某各拥有1辆小型汽车的情况,导致上报资料不实。西洲乡民政所所长周文雄对新兴村提交的低保申请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入户调查不深,清理工作不实,造成不符合条件人员被认定为低保对象。2017年8月,邓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文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