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领导来桃花源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11月16日,市人大研究室主任龚玉文带队来到桃花源,就《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据了解,《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是常德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检查组首先来到桃花源自来水厂取水口,对水厂进水水样进行了提取。在沅江桃花源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检查组仔细查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理界标、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并就《条例》的宣传教育、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等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
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理界标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在贯彻执行《条例》所做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导。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裴平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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