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居民和工作人员免票入园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2018-01-17 16:57 来源:区办公室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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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回馈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广大居民和工作人员在景区开发建设时期作出的贡献,促进桃花源开发建设成果普惠普及。根据《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关于印发〈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居民和工作人员免票入园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桃花源景区从2018年2月1日起对桃花源本地居民及工作人员实行免门票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免票入园对象
    1.户籍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辖区内的所有居民。
    2.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范围内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
    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市直分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和劳务派遣临聘人员。
    4.驻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的银行、税务、邮政、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等部门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具体操作办法
    1.在景区每个检票入口设立一个免票专用通道。
    2.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居民凭本人身份证验证指纹入园。
    3.学生凭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入园。
    4.各机关事业单位(含市直分局)工作人员、内退人员、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临聘人员,驻区的银行、税务、邮政、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等部门在编在岗人员,需本人凭身份证验证指纹入园。
    5.除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辖区内居民及学生外,其他各单位免票入园人员名单由区组织人事局审核把关后提供给旅游公司。旅游公司根据区组织人事局提供的名单,对免票对象进行身份证信息和指纹录入,信息有效期限为一年,以后每年由区组织人事局根据各单位人事变动提供变更名册后进行变更录入。
    三、要求及规定
    1.免票对象入园必须本人持规定的免票入园证件,经景区工作人员验证后,由免票专用通道入园。
    2.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与他人入园,一经发现取消免票入园资格。
    3.入园后须自觉遵守景区管理相关规定,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良好形象,爱护环境、文明礼貌,不得发生破坏景区景观、设施设备和环境,做出有损桃花源形象等不良行为。
    4.严禁未经允许擅自在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
    5.违反上述要求和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景区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6.景区内自费项目山水演艺、秦溪游船、景区接驳车换乘等不在免费范围之列,需自行负责。
    7.景区游客入园人数达到最大游客承载量时将停止实行免票入园。
    8.景区重大活动因安保工作需要时将停止实行免票入园。
    9.为降低风险,建议免票人员入园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实施时间
    2018年2月1日实施(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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