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主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鼎城区谢家铺镇河图冲村党总支书记高佰秋、村委委员李向元扶贫工作不实问题。2017年5月,河图冲村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中,未按照要求将已脱贫户从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中删除,村党总支书记高佰秋、村委委员李向元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2月,高佰秋、李向元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桃源县三阳港镇花山洞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少华、原会计张竹轩等人挪用民政优抚资金问题。2016年,花山洞村违规套取民政优抚资金4.9万元,用于处理村级其他开支及支付低保户的医疗费用。2017年12月,刘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会计张竹轩、妇女主任刘惠云、治调主任李明太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民政所所长王荣耀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临澧县佘市桥镇民政办主任汪永泉套取民政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汪永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两低”救助金、城乡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共计11.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接待开餐、发放工作人员工资等支出。2018年1月,汪永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石门县雁池乡水晶庙村党总支书记章志贤,村党总支委员、村文书覃道鄂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6年,水晶庙村对该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已在城镇购房的村民陈某和黄某被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且两人分别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8万元、2.25万元。村党总支委员、村文书覃道鄂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村党总支书记章志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覃道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章志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县危改办。
五、澧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原站长向远鹏等人套取民政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站违规套取民政救助专项资金19.4万元,主要用于处理单位日常开支、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支出,原站长向远鹏、原会计任辉群(已另案处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向远鹏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向远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六、安乡县陈家嘴镇田家沟村党支部书记丁世前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田家沟村党支部书记丁世前和村会计欧鄂湘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违规擅自更改项目,且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将项目发包给丁世前之子丁某和村民彭某两人。2018年2月,丁世前、欧鄂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仙岭办事处工作人员钟冬正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6年,钟冬正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村民宋某以虚假资料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57万元。2017年12月,钟冬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更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夯实主体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推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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