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41类疾病可享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2018-05-09 08:35 来源:尚一网 作者:江一舟 通讯员 方斐 丁治国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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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常德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政策覆盖了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统一了41类特殊病种范围、纳入标准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门诊医疗待遇。

        本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康复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等41类疾病。根据暂行办法,凡是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其病情诊断符合特殊病种范围条件的,均可按程序申报特殊病种,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领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就医证”,在年度规定的支付限额内,按70%的比例报销相应的门诊费用或购药费用。

        市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携带医院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案复印件、2张1寸彩照以及社保卡前往市人社局医保科(420室)申报,联系电话7893892。各区县(市)的参保人员可咨询当地医疗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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