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5起涉水环境违法案被查处

2018-06-01 10:18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姚懿容 通讯员 黄道兵 佘冰卉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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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市环保局集中通报了5起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4月23日,澧县环保局对湖南迪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软管将氧化池中的污水用潜水泵直接抽出,排放至周边管网流入澧水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澧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处罚款15万元。

2月28日,澧县环保局监测站人员对澧县佳新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了监测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浓度均超过国家执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澧县环保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5万元。

2月28日,澧县环境监测站人员对天天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了监测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5.5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澧县环保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5万元。

3月21日,澧县环境监测站人员对周怀远经营的养猪场废水排放口进行了监测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五日化学需氧量等五项污染物因子均超标。澧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周怀远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排污,并处罚款10万元。

鼎城环保监察执法人员于2017年12月20日对洞庭纸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私设暗管,未经法定排污口排放水污染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鼎城环保局依法责令洞庭纸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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