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4连调

2018-07-27 18:30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姜美蓉 通讯员 杜娇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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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社保处了解到,我市从今年1月起,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增加月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市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将于7月底前调整发放到位。

        根据省社保局统一部署,此次具体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在普调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因工残退休人员在标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34元的,按134元调整增加。另外,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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