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12人因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被严肃处理

2018-08-24 09:05 来源:市纪委监委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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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扶贫领域的5起典型案例,12名基层党员干部因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被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重点问题,一律由市、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并明确要求不得下转;对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线索,继续实行“三级联查”机制,由市、县、乡共同负责,一级督办一级,级级相互配合;必要时,市、县、乡纪委将成立专案组,进行联合处理。今年来,市纪委监委共交办90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已办结87件,办结率96.67%。

        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6起,处理80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0人,追缴违纪资金516.18万元,清退资金436.81万元。

        市纪委监委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黑手”。

        5起典型案例

        1.2014年至2016年,汉寿县太子庙镇金孔村陈远平在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期间,在其子、太子庙镇民政和劳动保障站站长陈辉的帮助下,隐瞒五保户死亡信息,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给五保户亲属。此外,陈远平和陈辉还共同贪污国家财政资金0.5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7月,陈远平、陈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2.2014年至2017年,桃源县郑家驿镇郑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郭金辉、原村主任王金富、会计刘淑君采取虚假打卡、虚报项目等方式,套取民政优抚、移民后扶及道路建设等资金36.57万元,用于其他村级开支。此外,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郭金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金富、刘淑君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6年,临澧县四新岗镇珠日桥村党总支书记陈吉明、党总支副书记全金林、村委委员罗桃初采取编造虚假苗木栽培、油茶低改、堰塘整修等扶贫项目资料的方式,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3万元,准备挪作他用。2018年3月,陈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金林、罗桃初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4.2016年至2017年,石门县白云镇双峪村经村支两委商议,利用虚假道路项目资料,骗取扶贫项目资金39万元,用于偿还村级工程欠款。该村党支部书记陈德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原村主任黎运茂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陈德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黎运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6年,澧县大堰垱镇安监站站长唐滔滔、陈管垱村党总支副书记李先春分别在任原中武乡鱼山村党支部书记、会计期间,利用虚假公路硬化项目资料,套取移民后扶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偿还村级旧债。此外,唐滔滔、李先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唐滔滔、李先春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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