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12月31日截止,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年。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则要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019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20元。其中特困人员全额免费,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定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区县(市)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
从今年开始,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凭居住证为非从业随住家属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只要长期生活在常德、没有参加职工医保,也未在原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则要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019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20元。其中特困人员全额免费,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定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区县(市)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
从今年开始,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凭居住证为非从业随住家属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只要长期生活在常德、没有参加职工医保,也未在原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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