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10-18 15:39 来源:区农村工作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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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湘办发〔2018〕24号)精神,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城乡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统筹,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对接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攻坚战,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仗,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共享乡村振兴成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要求,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突出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彰显乡村、自然、本土特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坚持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区党委、管委会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建立区乡村联动、各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10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基本建立日常保洁机制;95%的农户用上卫生厕所,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所有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村内主要道路全部硬化。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实施好《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做到变废为宝,不断提升全区农村垃圾治理水平。组织专门力量对垃圾堆放点和河道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河湖沿岸垃圾,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2018年,全区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基本达到100%,镇、街道各选择1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试点。2019年,基本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达到“五有”标准。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

        (二)积极开展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改造(新建)农户卫生厕所。农村新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沅水及其一级支流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桃花源景区、集镇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的村庄,加快推进户用无害化厕所建设和改造,推荐采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或技术成熟、成本低廉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区域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村部、村级活动中心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应配备无害化公共厕所。完善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推广有效管理和使用无害化粪肥,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2018年,开展农村厕所情况摸底调查,完成500户卫生厕所改造(新建)。2019年,按照摸底数据,完成应改造任务的50%。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任务。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村庄区位条件、人口数量和聚集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全面摸排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农村清洁河塘沟渠行动,强化垃圾清理、污水截流、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消灭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任务。2018年,全区选取1个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2019年,具备条件的村庄基本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0%。2020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60%左右。

        (四)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开展畜禽粪污和厕所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绿色生态化发展。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试行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2019年,分别达到76%、84%;2020年,分别达到83%、85%。

        (五)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大力整治集镇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及时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空心房”整治,对闲置宅基地进行复垦,拆除残垣断壁,复耕复绿。落实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鼓励创新,开展农宅合作社、共享农宅等试点,探索新经验。加强农村水、电、路、网等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完成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加快改造和完善行政村10千伏级以下配电网,着力解决乡村电力设施老化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2018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推动建设具有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农村建筑。建立传统村落、民居保护机制,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引导各地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在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栽植树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80%的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合理设置路灯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庄等卫生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重点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全域旅游推进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2018年,完成?个自然村道路建设,完成?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完成?个自然村道路建设,完成?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区域覆盖工作任务。

         (六)全面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每个村庄都要编制规划,坚持“统筹编规划、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加强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水利、林业等规划的统筹衔接,推进“多规合一”,整合相关政策和资源,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的统筹衔接。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同步加强批后监管。2018年,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七)持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原则,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出资责任,并承担相应建设和管护职责。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卫生公厕等农村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护主要由政府出资;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农户为主;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道路硬化等建设,由村集体、农户适当出资,村民投工投劳,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村集体为主。配备村庄保洁员,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建立运行监督和激励机制。财政部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工作经费和设施建设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探索建立建房建筑工匠验收制度和公示制度。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建立“四自两会三公开”(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建管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大力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推动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运作,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权益。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村民建房、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评议会、环保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门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民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

        (三)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文明卫生意识,鼓励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的内在自觉要求,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发挥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把我省农村打造成农民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拨付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创新土地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争取抵押补充贷款,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争取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等农村网点较多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信贷投放计划安排上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业、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组织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开展送图下乡和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活动,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组织企业与区、乡、村对接农村环境治理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分步有序实施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编制或修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计划、责任分工、资金筹措、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镇、街道要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部门实施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相关单位和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垃圾污水等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

        (三)全面推进整治任务。在典型示范、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要按照总体目标任务,分区域分年度安排整治任务,2018年全面启动,2019年全面推进,2020年任务扫尾、巩固提升,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优先支持贫困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优先整治重要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垃圾污水,加强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环境治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落实区党委、管委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主体的要求,成立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伍彩霞任组长,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佘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区党委、管委会领导任副组长,桃花源镇、桃仙岭街道、组织人事局、宣教文旅局、农村工作局、经济发展局、卫生计生局、景区与城镇管理局、食药工质局、财政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分局、环保分局、林业分局、城管分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村工作局,农村工作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工作局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导考核,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沟渠塘坝清淤疏浚等工作。财政分局要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筹措工作。经济发展局要做好项目统筹,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负责农村道路建设工作。环保分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工作。住建分局负责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景区与城镇管理局、城管分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区域覆盖工作。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负责村庄规划制定管理等工作。宣教文旅局负责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宣传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做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镇、街道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村委会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管理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制定考核细则,按季度组织督导评估,并于每年11月开展年终考核评估。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制度保障。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治理、村庄规划编制、村容村貌提升的工作实施计划,按照权限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办法、乡村清洁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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