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全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季度开展1次,全面共组织4次考评。
二、考核范围
全区17个村居。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三清一改”、“一规一拆二改三清四化”工作,以及村容村貌、长效机制等内容。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查阅资料原件,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2,实地查看。每季末23号前由区人居环境整治办组织相关单位、镇(街道)进行全覆盖交叉检查。
3,暗访检查。每月不定路线,随机进行一次暗访。
五、考核计分
按照考核细则进行逐项计分汇总,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六、结果应用
1,全区实行普查全覆盖,根据所得分值加权平均后进行排名,从中确定全区“三佳三差”村居。
2,媒体公开。对各村居的排名和“三佳三差”村居情况,在桃花源政府网上予以公开曝光。
3,奖惩措施。对每季度“三佳”村居进行适当奖补,排名第一的村居奖励15000,第二名奖励10000,第三名奖励5000。对每季度“三差”村居进行惩罚,第一次入选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二次入选的由镇(街道)主要领导对其村支书、村长进行约谈,连续三次入选的村居村支书、村长给予免职。
4,综合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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