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2019-03-20 15:42 来源:区农村工作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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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全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季度开展1次,全面共组织4次考评。

    二、考核范围

    全区17个村居。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三清一改”、“一规一拆二改三清四化”工作,以及村容村貌、长效机制等内容。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查阅资料原件,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2,实地查看。每季末23号前由区人居环境整治办组织相关单位、镇(街道)进行全覆盖交叉检查。

    3,暗访检查。每月不定路线,随机进行一次暗访。

    五、考核计分

    按照考核细则进行逐项计分汇总,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六、结果应用

    1,全区实行普查全覆盖,根据所得分值加权平均后进行排名,从中确定全区“三佳三差”村居。

    2,媒体公开。对各村居的排名和“三佳三差”村居情况,在桃花源政府网上予以公开曝光。

    3,奖惩措施。对每季度“三佳”村居进行适当奖补,排名第一的村居奖励15000,第二名奖励10000,第三名奖励5000。对每季度“三差”村居进行惩罚,第一次入选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二次入选的由镇(街道)主要领导对其村支书、村长进行约谈,连续三次入选的村居村支书、村长给予免职。

    4,综合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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