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 | 桃花源严肃处理一起焚烧秸秆行为
9月19日16:20,桃花源镇汤家山村十组村民徐某某在自家责任田焚烧秸秆,过火面积100㎡左右。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环委办巡查发现后立即予以交办,桃花源镇、汤家山村两级巡查人员会同消防大队第一时间赶往村民焚烧地点,于17:00左右扑灭火源。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扬对此高度重视,连夜要求区生环委办和桃花源镇查明原因,处理相关责任人。
9月20日,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环委办责令汤家山村委会对当事人徐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1000元,要求当事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责令桃花源镇党委、政府对汤家山村党总支书记、秸秆禁烧专干、汤家山村十组组长进行约谈,并对相关联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在年终绩效综合考核评分中对汤家山村考核扣分;由区生环委办给予桃花源镇1万元经济处罚;由区纪委约谈桃花源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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