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条政策措施支持湖南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
记者10月2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共同发文,出台19条政策措施,支持湖南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紧密围绕自贸试验区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和内陆开放新高地的战略定位,进行靶向精准施策,加快自贸试验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出台19条政策措施,主要涵盖八大方面:一是支持改革创新。对全国首创并被国家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每项奖励500万元。二是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通过支持先进制造业延链、补链、稳链、强链,鼓励发展“保税 制造业”新业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三是支持中非经贸深度合作。通过财政补助等政策激励,鼓励中非经贸企业、机构入驻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非洲产品展销场馆,扩大非洲产品进口,力争建设非洲在华非资源性产品集散和交易中心。四是支持贸易投资快速发展。打造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加大对生产型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自贸试验区片区与非片区园区发展飞地经济。五是支持金融服务提升水平。支持跨境金融服务机构入驻,引导基金优先投资自贸试验区产业项目、建立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降低龙头外贸供应链平台企业融资成本。六是支持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对非洲国际物流通道、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物流通道和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予以优先保障、重点支持。七是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八是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省级连续3年安排不少于100亿元专项债券,支持片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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