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2024-11-14 08:55 来源:生态环境部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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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部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考量,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保障作用,全力以赴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要统筹抓好存量政策落实和增量政策出台,加强环境要素保障,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加快标准制修订,进一步优化环境监管,持续推动塑造经济发展新优势新动能。要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任务,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努力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制定《关于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要以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为重要抓手,破除制约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机制障碍和政策堵点,释放绿色生产力发展的活力动力。要更加注重源头防控、精准管控、规范引领、市场引导、科技赋能,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1+N”政策体系的宣传解读,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和推广力度。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持续开展跟踪评估,不断增强实施效果。

  会议强调,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是积极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展现大国担当的重要举措。要着力加强在《巴黎协定》强化透明度框架新要求下的履约能力储备,持续完善履约报告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深化履约领域国际交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履约报告审评与评议。要准确把握履约报告特点和定位,扎实做好宣传解读,充分展现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重点工作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任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和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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