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关于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交办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实施意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整改目标:制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推动全社会增强生物安全意识和风防控能力。
整改措施:
1.制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原则、重点等,有序推进生物安全法落实落地。
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4.2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推动全社会增强生物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生物安全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生物运输、滋生,预防重大新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等危害生物安全事件。
主体责任单位:桃花源区管委
牵头督导单位:桃花源卫生健康局
配合督导单位:区平安办、区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发局、区应急管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
整改完成情况: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
受理部门:桃花源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36——7070899
联系地址:桃花源镇武陵路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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