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满意度调查,已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上线开展。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请协助做好有关调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 加大宣传力度。请各市州、县市区于11月25日前,采取“飘窗”等形式在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和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模板见附件),各高等学校相应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均保留到12月31日。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2. 严禁弄虚作假。各地各高校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实效,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我办将采取网络巡查等方式,对各地各高校的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人:高章韵 0731-84715933
附件:关于参与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关于参与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工作部署,现向您征集对教育发展的满意情况和意见建议。
请您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并根据您的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进行填答。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您提交的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请您真实、客观填写相关感受和情况。
感谢您的参与!
XX教育(体)局/XX学校
202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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